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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oking  

以下評論由本網誌特約友好部落客Mlkj24提供

不會生牽托厝邊

國際訂房網無法可管

 

這兩天出現國內旅行社跟政府哭哭的新聞,點開一看,不得了!真的是很嚴重的事,讓筆者對台灣旅行社業界的未來感到很擔憂。

"易遊網國內處總經理王岳聰質疑,這些國際訂房網向消費者收取住宿費用,從中抽取佣金後再支付給旅館業者,跟旅行社有什麼不一樣?"

首先,有用過訂房網站的都知道,不管是Agoda、Booking.com、Hotels.com或是透過飯店官網預定,通常不需事先預付款項,即使登錄信用卡號也是做圈存額度或是保證用,不會有真的交易產生。有些需要全額預付,且不得修改的房間,通常是特價品項。

也就是說,這些國際訂房網通常不是如王總說的,跟消費者收取住宿費用後抽取佣金再支付給旅館業者;而是消費者入住時直接付款給旅館,旅館再支付訂房網站佣金。反而透過國內旅行社預定,一定得預付一定數額的訂金(甚至預付全額),消費者自然會選擇彈性較大的平台。連對手簡單的運作ABC都搞不懂,你說台灣旅行社業的未來能不令人擔憂嗎?

台灣旅行業界龍頭的國內處總經理還這樣說

"但這些國外網站,在台灣都沒有登記,甚至連服務據點都沒有,卻同樣能經營旅行社相關業務,對台灣業者非常不公平。業界估計,這兩年在國外訂房網這樣「國內外通吃」的蠶食鯨吞下,業績已流失3到5成,甚至有業者快撐不下去。"

首先,Booking.com成立於1996年、Agoda成立於2005年(前身有些小網站我們就不算進去),Hotels.com成立於1991年,然後給讀者參考一下,易遊網成立時間是2001年。這些訂房網站成立了十幾二十年,台灣旅行社「近兩年」 生意不好,怪到人家頭上會不會有點牽強。在台灣,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,「不會生牽拖厝邊」,也許王總有聽過。

新聞裡面還提到,"有業者也不滿批評,部分在國際訂房網站刊登違法日租套房和不合格的民宿、旅館住宿資訊,先前就曾有國際旅客因入住非法日租套房一氧化碳中毒的意外,如果放任不管,會有損台灣觀光形象"。

這點更令人摸不著頭緒了。這個問題點應該在於非法的日租套房、不合格的民宿吧?怎麼會在訂房網站身上。說到非法民宿,清境一帶有兩間稱為「麗景花園山莊」及「麗景豪斯登堡」的民宿,在交通部觀光局的台灣旅宿網中,現狀為非法營業。我想超級守法的國內旅行社訂房頁面,應該不會出現這種「如果放任不管,會有損台灣觀光形象」的民宿吧。甚麼,你說易遊網有「儷景花園山莊」跟「儷景豪斯登堡」可以定,不過差一個人字旁,我想你一定是搞錯了吧!

易遊網  

按照新聞裡面那些旅行社的邏輯,國際連鎖飯店集團也不應該有自己的訂房界面了,全部都得經由台灣旅行社訂房才行,否則「台灣政府管不到,也無法管,消費者權益受損可能也求助無門」該如何是好?有一種東西叫做Terms & Condition,中文稱之為條款、條件;通常消費者跟飯店有糾紛的話,會依循Terms & Condition內的處理方式,不是直接找政府哭哭。這種稱做條款的東西,也許台灣旅行社也有?

拿Uber出來比,也有些莫名其妙。首先訂房網站並不是新的商業型態;此外,訂房網站並不是直接提供服務者,多數情況下,也不直接跟消費者收費。這樣的發言只是告訴大眾,這些旅行社高層有多跟不上時代。跟不上時代其實也沒關係,筆者的手機是沒有照相機的Nokia 6021,也很跟不上時代。但要多涉獵新知(或多Google),說出來的話比較有可信度。

易遊網總經理兼鴻鵠逸遊(易遊網跟中國最大旅遊網攜程的合資公司,專攻高級旅遊)執行長遊金章,有次在接受TTN台灣旅報訪問時,有這樣一段話:「如果大家硬是要關上門,所能保護的還是有限。」

一開始想說會不會是內部溝通沒做好,不然王總怎麼會無視老闆的教誨,後來才發現遊金章那句話後面接的是,「但做好準備打開大門,前進大陸才是希望無限」。原來,又是一間(只)有國際觀中國觀的公司。

所以筆者一開始說,這件事真的很嚴重,台灣旅行社的未來真的堪憂。但即使堪憂,也絕對不是因為已經存在十幾二十年的國際訂房網站。

另外,話說這些社會經驗薄弱的人擁有投票權,難道不會造成國家動亂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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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極資深的booking.com愛用者,從2009年至今我在透過它訂了66筆記錄,其他Agoda和hotel.com就忽略不計

這兩天看到易遊網總經理的發言真是翻白眼,很顯然他沒有使用過這些訂房網站,也不想了解

就一逕地認為這些是他的對手,是造成旅行社生意下滑的主因

甚至還有人提出出這些國外訂房網站在台灣都沒繳稅一類的發言,企圖抹黑這些國外訂房網站的正當性

 

在這裡我就以塵世中迷途的小小會計師的身份講解:

這些國外訂房網站在台灣假如沒有設辦公室亦沒有僱用服務人員,若有台灣來源收入,是支付方要代扣繳,所以換言之假如今天有任何人透過booking.com以新台幣5000元訂了台灣的房間,則台灣的房間業主應就租房收入扣除必要成本費用繳納台灣所得稅,而當台灣業主支付佣金假設500元給booking.com時,應幫忙就源扣繳20%(視該公司註冊地與台灣是否租稅協定而有不一樣的扣繳稅率),僅支付淨收入400元出去,所以booking.com在台灣早就完稅了,若有任何遺漏,責任出在代扣繳的台灣房間業主

所以觀光局要管的不是booking.com有沒有繳稅,有沒有合法,是出租房間的台灣業主有沒有繳稅,有沒有代扣繳,有沒有合法,不要見了影就開槍,台灣旅行社的競爭對手是不合法成立的台灣房間業主,因此造成稅上跟管理上的差別(咦??提出異議的旅行社自己還大剌剌地幫非法經營的飯店做生意呢~)

又,這樣順便也讓大家搞懂了booking.com和uber完全不一樣,uber是真實在台灣境內提供服務確實負有台灣相關營業責任和納稅義務

所以台灣業者不代扣繳,台灣政府當然可以管,台灣業主沒申請營業登記,台灣政府當然可以管,台灣業主違反消防安檢規定,台灣政府當然可以管,台灣業主有收入而未報所得稅,台灣政府當然可以管,任何消費者發生了對台灣出租房間不滿意的消費糾紛,台灣政府當然可以管,我舉雙手大力贊成,一切有憑有據,套句媽宗痛的名言:

一切依法辦理,謝謝

但,以上關booking.com什麼事??

 

我很負責認地再附上    財政部說明,證明塵世中迷途的會計師也是有憑有據依法辦理,徹底貫徹媽宗痛的中心思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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