喔喔久違的血拼文來了,今天本來又忙到沒空來寫網誌
剛剛在收行李,下周二我又要出發去英國惹,這次要去蘇格蘭健行一下吸收天地靈氣
另外我昨天又做了一個重大決定,我對於空氣瀏海有點厭煩,又想改變造型換回長瀏海囉
這次要更徹底點,連分邊都要一起換掉,因為覺得老是分同一邊線感覺頭髮久了都塌塌的
今天就是我變換的第一天,當然瀏海還不夠長啦,我是硬吹上去的
好惹,回到正題,雖然首圖臉超級大,但重點真的不在臉上,是在手上那金光閃閃的手環
有什麼好介紹的呢??因為這是我去年給痣己的聖誕節禮物之一,嗯,是之一
本來也沒打算要送的,但當天我為了幫朋友買皮夾走進去以後,最後拎出來就只剩我這個手環
怎麼會發生這款歹擠,誰叫我這麼機靈總是眼觀四方呢?
當櫃姐去幫我拿皮夾的時候,我就這麼不經意地看到擺在櫥窗裡的這個小可愛,第一眼就被迷住惹
相逢即是有緣,我只好請櫃姐拿出來給我瞧瞧,不然太不給面子惹
櫃姐一聽我要看這個手環,立馬露出欣喜的表請說:「你真的好有眼光,我覺得這手環超超超好看的~」
看她年紀輕輕不像說謊的模樣,幫我試戴的時候真的很雀躍的感覺,應該她真的是很認同我的選擇吧
其實它也就是簡單的金色環,上面有LV的壓紋,不過它不是圓的,而且接近扁扁的四方形,所以跟手腕非常合
鎖扣是銀色的,上面有只有螞蟻看得見的小字
這家LV規定很怪,跟我說一個人在六個月內全歐洲的LV只能買兩樣東西
我說以前不是一個種類兩樣嗎,她說不是唷,現在是全店不限種類都只能兩樣
所以萬一我幫朋友買了皮夾,我自己又買了手環,噹噹噹,我之後的六個月再也不能買東西惹
這麼悲慘的狀況怎能讓它發生,櫃姐強烈建議我不要理我朋友,就買我要的就好了
情與義就算值千金,怎樣也比不上LV,差不多就這個概念,剛好皮夾不是我朋友要的顏色
櫃姐立馬叫我買下我一直摸個不停的亮晶晶圍巾,我想一想還是忍住,想說逛另一家分店再買
還好忍住了,因為等我到了倫敦的分店,櫃哥壓根沒提到這規定,還一直讓我買個不停
我一個喜出望外,覺得是LV多給我的恩賜,當場就失手亂買了好多樣
櫃哥很可怕,一直勸敗,我一進店裡就看上一個包,正要結帳呢,另一個櫃哥拿了一套的皮夾來靜靜地放在旁邊
很溫柔地說:"「Madam,這個皮夾剛好可以跟你的包湊一組唷~(拿皮夾在包旁邊比劃)」這是什麼邪惡的銷售手法!!!
當然我就腦波弱地買惹,既然都荷包大開了,乾脆就連圍巾也一起包了,反正我已經破財到這個地步,多一少一的差別不是很大
櫃哥到後來差點還要再推銷我香水跟鞋子,好在我忍住了,趕快逃離這可怕的陷阱
之所以標題為大小眼,就是我晚上在看照片才發現這張照片眼睛大小差超多
雖然我確實有一大一小的問題,但我以前都不知道原來差這麼多,本來覺得很醜不想擺,可是我醜圖部落客通常拍個兩張就草草收工
實在沒有辦法提供別張照片,只好硬著頭皮上,但我確實是LV的忠實愛好者,相較於其他品牌,我真的對它特別大眼
冰島來的純樸小鹿:這是什麼??怎麼這麼亮??能吃嗎??
嗯嗯,今年五月底我又要去冰島了,到時候當然不會帶這充滿愛意的手環
目前為止真的是人見人愛車見車載,我完全可明白當天櫃姐看著它的眼神
因為我也是用小鹿般明亮的大小眼,愛憐地一直看著它呢~